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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买车日益频繁的今天,车位问题也日渐突出,有不少地方因为车位的权属问题闹出了不少纠纷。在一线城市,车位的单位面积甚至已经超过房价,车位比车贵是普遍现象,过百万的车位费也并非新鲜。所以,关于车位的问题,一直都很受大家关注。
现在好消息来了,在物权法出台后,现在的车位的归属有了明确的规定,跟小编一起 来看看吧!
物权法规定,以下3种车位,不管是物业还是开发商,都无权出售,全体的业主对这三种车位都有使用权。
小区车位大体上分为:有产权车位、人防车位、无产权车位。物业是没有权利出售或出租业主共有的地下车库的。
1、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,归全体业主所有。开发商占用共有道路或绿地等场所,按照《物权法》这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。
2、地下人防车位,归国家所有。地下人防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用于停车的车位,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,而是属于国家所有。但,业主有使用权,缴纳相应的管理费即可使用。
3、按 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地下停车位,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。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子时,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,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,开发商无权转让。
以上这3类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,赶快告诉身边有房买房的朋友,不要再花冤枉钱了。
(文章内容转载自今日头条)